关于做好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办〔2015〕5号),我校2016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指针,为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各项任务服务。
二、大力提倡“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证明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三、着力围绕“新常态”下江西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以兴趣为动力、以职责为使命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坚持在“实事”中“求是”的科学研究理念,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四、积极鼓励课题申报者在教育领域坚守自己长久的学术方向,力求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五、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设重点课题(一类、二类、三类)及一般课题。
六、实行课题申报人负责制。课题申报人限填报一人,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
七、课题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课题遵照《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请认真学习此规定。
九、申报办法
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分配名额15项。请各位申报人员在2016年1月4日前完成申报书填写工作,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交至各教学单位,经教学单位审核后,统一报科研处。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含汇总表)于2016年1月6日前报科研处(行政楼525室)。
申请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匿名活页一式3份,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汪文俊
电话 0796-8263591 15979699196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3、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