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的通知 |
赣教高字〔2015〕59号
各设区市统战部、教育局、国资委、工商联,各高等院校、省出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文件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决定联合建立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创业导师库的目的
创业导师库是为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而建立的汇集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的专业人才库。建立创业导师库是为了培养大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大学生树立创新创业理念,指导创业实践,提供创业服务,促进成功创业,以此造就一大批大学生创业者,进而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学校综合领域改革,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创业导师的选聘条件
(一)爱党、爱国、爱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二)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四)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五)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创业成功的经历;
(六)能自觉配合主办单位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三、创业导师的职责
(一)受邀到相关高校授课;
(二)作为江西教育电视台《创新创业大讲坛》的主讲人,参加节目录制;
(三)参加高等学校创业实践活动,指导大学生创业;
(四)参加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组织的相关创新创业公益活动;
(五)担任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评委。
四、创业导师的权利
(一)由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颁发聘书。首聘期限一般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二)由高校颁发兼职教授聘书;
(三)参加江西教育电视台《创新创业大讲堂》节目录制;
(四)应约赴高校讲授创业指导课,将按照相关规定获取相应报酬。
五、创业导师库的规模
全省创业导师库规模一般为100人左右。
六、创业导师的选聘方式
(一)创业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二)填写《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
(三)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将邀请专家对自荐和推荐创业导师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查,遴选100人左右入库;
(四)入选的创业导师将在媒体公布,并由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颁发聘书。
七、创业导师的管理
(一)建立由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联合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日常管理;
(二)根据江西教育电视台《创新创业大讲堂》节目需要(每周一期),每期将从创业导师库中抽取一至两名导师参加节目录制(由江西教育电视台提前与创业导师联系);
(三)根据全省高校课时安排,适时从创业导师库中抽取创业导师赴相关高校讲学;
(四)创业导师库中的创业导师也可主动与江西教育电视台或相关高校联系,参与录制节目或讲学;
(五)根据创业导师指导创业活动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创业导师”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在江西教育电视台等省内外媒体做好建立创业导师库、创业导师指导创业活动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指导大学生成功创业的优秀创业导师事迹的宣传和推广。
八、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推荐或邀请符合条件的人选积极申报,鼓励自荐。民营企业、社会各界专家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组织推荐申报;国有企业专家由国资委组织推荐申报;高校有关专家由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请各单位按此分工对口要求,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稿于10月26日前,分别报至:
省委统战部(邮编:330006,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省委大院内,联系处室:职教社,联系人:余小鸿,联系电话:13970859866,电子邮箱:335679361@qq.com);
省教育厅(邮编:330038,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联系处室: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王允,赵雷,联系电话:0791-86765167,86765215,电子邮箱:jxgjc@qq.com,jxau@qq.com);
省国资委(邮编:33003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198号江西省国资委宣传培训处,联系处室:宣传培训处,联系人:胡文娟,联系电话:0791-83952616,电子邮箱:43401665@qq.com);
省工商联合会(邮编:330008,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百花洲路16号,联系部门: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会,联系人:夏晨玉,联系电话:0791-86709382,电子邮箱:jxmyjjyjh@163.com)。
10月28日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将材料交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
江西省教育厅 中共江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省工商联合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