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的使用管理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为保证摄像机的使用更规范、有序、方便和高效,特制定以下规定:
1、为保证摄像机的安全,延长其使用寿命,由网络信息中心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2、爱护摄像机,按说明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注意轻拿轻放,避免磕碰,不乱拆乱卸;出现故障及时向使用部门主管领导汇报,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将故障产生原因、情况说明报网络信息中心,由网络信息中心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要注意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使用后认真清理零部件,保证其完整无损入库。
4、要妥善保管,摄像机须在避光、安全箱(柜)内存放,出门注意将箱、柜、门、窗锁好。
5、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申请使用摄像机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填写摄像机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使用期一般不得超过3天。如有丢失或损坏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6、各处室、二级学院(部)申请使用摄像机后须在使用申请表安排时间内将摄像机交还网络信息中心,由专人负责接收保管。
7、摄像机使用完后,应关闭电源开关,并及时关闭镜头盖。注意电池电量,及时充电。清点并检查所有设备并归位。
网络信息中心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