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为了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室的教育教学功能,保障设备安全、高效地运行,更好地服务教学,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范围:
1.凡属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均可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活动。
2.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其它会议、讲座、学生社团活动等非教学活动,按学校规定程序完成报批后,可使用多媒体教室。
3.在学校规定许可内的其它教学活动。
第二章 申请使用程序
第三条 学校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和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调度使用。
第四条 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接受教学任务时,提出使用申请,由教务处核准后统一安排。
第五条 会议、讲座、学生社团活动等非教学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时,主办方须按照学校的规定程序报批,方可安排教室。
第六条 临时调课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再由教学现场办安排教室。
第三章 授课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第七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提前了解教室多媒体设备状况,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试运行所用教学应用软件(课件)。
第八条 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严禁将粉笔、黑板擦和杂物留在控制台内部,应保持整洁。
第九条 严禁私自将多媒体教室内设备互换或调用,如有遗失设备,则追究使用教师的责任。
第十条 下课后必须关闭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将话筒等设备放回原处,锁好控制台。
第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
1.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操作系统以及设置、修改系统的运行命令,勿使用带病毒的应用软件。安装在计算机硬盘非C区的程序,可能会丢失,请妥善保存原有程序。
2.教师的研究成果或其它有用信息不得存留在计算机中,避免造成损失。
3.使用多媒体教室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学现场办。
第四章 学生守则
第十二条 应自觉保持教室清洁,不得在教室内抽烟、吐痰、吃东西、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或随意拉扯窗帘,应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行为习惯;
第十三条 课间或课后,不得随意乱动多媒体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一旦出现触电现象,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应保持多媒体教室良好的教学秩序,不得在课间利用多媒体教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娱乐,不得在教室内喧哗。
第五章 教学现场办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为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排除常见的运行故障,对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应迅速调整教室,妥善安排。并通知设备厂家维修,填写《多媒体设备维修记录》。
第十六条 定期检查、维护教室的设备;做到每学期清洗一次投影仪滤网,每周清查一次多媒体设备,定期删除“过期”教学软件和课件;升级杀毒软件,查杀计算机病毒。
第十七条 保管好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软件、保修证书,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加强安全意识,防火防盗。
第十八条 及时排除设备的软硬件故障。确因设备损坏,现场无法解决的,迅速向领导反映,争取尽快解决。
第十九条 若发生多媒体设备丢失事故,按《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地址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