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全校广大团员参与推荐、各级团组织逐级遴选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经团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报团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同意,确定了我校曾菲菲同学进入江西省出席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现予以公示。
曾菲菲,女,江西吉水人,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级会计三(2)班学生,曾任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助理辅导员,曾获得中国好人榜、江西好人、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地址励志之星、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荣誉,现在赫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实习,担任财务助理。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日至5月8日。公示期间,全校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及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等方式向校团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
联系电话:0796-8263570。来信请寄: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校团委收,邮政编码:3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