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共青团工作,各学院团总支、班团支部是学校团委的基层组织。校团委的主要工作职能:依照《团章》和上级团委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坚持以培养学生成才为目的,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重要功能,积极开展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基层团组织的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团员发扬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精神。

1、根据学校党委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例会、学生干部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领导、检查、督促各学院团总支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负责开展对全校青年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研究青年学生的特点,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调查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青年团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3、负责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对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工作进行考评检查。健全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办好团校,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团员评议、团费收缴、团组织的关系接转、团员的奖惩、团内文书档案工作。

4、负责抓好校园文化建设、社团文化建设、学生科技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为广大同学全面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5、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6、关心学生的正当权益,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方面的情况和要求。

7、做好“五四”表彰工作,树立、宣传各种先进典型。

8、协助抓好重大节日的纪念活动。

9、指导学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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