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西时关于“推进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要求,根据江西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红色班级”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宣字[2021]18号)安排,契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开展红色班级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二级学院要各选择一个行政班开展“红色班级”试点,在制度建设、学风建设、特色打造、成果成效等方面融入红色文化元素,进行为期一年的创建。完成学校考核后将会将作为校级“红色班级”,并推选作为明年申报第二批江西省省级“红色班级”试点的参考依据。
2.申报班级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把握青年大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不断完善思政、专业、科研、实践和就业等全方位导师队伍,加强学生班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班级制度,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实现红色文化育人与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相统一,使红色文化育人融入学习生活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创建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推动“红色班级”成为学校班级建设的标杆。
3.申报班级要完善“红色班级”建设近期目标(学生入学一年后)、中期目标(学生毕业期)、长期目标(学生毕业后长效跟踪),建立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实际的“红色班级”管理与评价体系。要强化资金、政策、人才等各方面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展开。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省厅文件要求,高校开展“红色班级”创建试点工作情况将纳入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评价。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制定开展“红色班级”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2.在结合上下好功夫。在班级创建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吉安实际,要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因素,要创新融入井冈山精神,赓续红色基因。
3.构建常态长效机制。要始终围绕“推进红色基因传承”重要要求和“为党育人、为国育人”使命,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按照“同一专业班级、年度梯次推进”的思路,压茬推进“红色班级”创建工作,建立符合吉安市情、学校和专业特色、学生实际的“红色班级”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在2021年12月完成“红色班级”的申报工作,报学工处备案。
2.学校于2022年5月进行“红色班级”创建的中期交流,各二级学院需要准备班级创建相关佐证材料,并要求班级负责人进行15分钟的PPT中期汇报,介绍本学院创建过程中的好思路、好经验。
3.学校于2022年12月进行“红色班级”验收,需要准备班级创建相关佐证材料,并要求班级负责人进行15分钟的PPT终期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