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陈锦茂等10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二级学院:
陈锦茂等10名学生自2023年9月2日开学以来,一直未到校报到注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地址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吉职院发〔2017〕12号)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达到退学条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锦茂等10名学生退学处理。
如学生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可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此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止即视为送达。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生学籍将予以注销。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附件:给予退学处理的学生
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