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将在校学生课程重修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部)组织好课程重修的各项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一、课程重修的要求
1.重修课程范围:
对已修读课程未取得学分需要重新修读的,可申请该门课程重修;本次申请课程为 2023 年秋季所开设的课程,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不办理重修。
2.重修课程开课形式
重修采取跟班重修、自学重修(老师指导)两种形式,由开课学院(部)负责安排并进行质量监控。
3.重修课程数量限制
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不超过 4 门。
二、课程重修申请程序
1.学生通过系统查询自己需重修课程并于 10月 9日—10 月 10日期间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签字(纸质稿)。同时填写重修申请汇总表(电子稿)(附件2)于 10 月 11 日交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对各学生所在学院上交的重修申请汇总表进行汇总,并根据课程归口情况反馈于 10 月 12 日至各开课学院。
4.各开课学院 10 月 13 日前根据学生重修申请情况安排好重修事宜,并将开课情况报教务处。
5.教务处 10 月 16 日前汇总所有科目重修情况进行公布,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与开课老师联系进行重修学习。
三、课程重修考核及成绩录入
1.重修课程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正常要求进行考核;
2.重修课程只安排 1 次考核,不设补考环节;
3.重修课程请于考试周之前安排考核完。
4.重修课程考核成绩,由开课学院(部)汇总后由教学秘书从教务处后台录入教务系统。
附件:1.《课程重修申请表》
2.《重修申请汇总表》
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地址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