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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6-03-04点击数:

各教学部门:
    为了促使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督导室将于2月22日—3月4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情况。各教学部门要对本部门开学以来教师(包括外聘教师)的到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准备情况作总体的检查,并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
    2.教学文件到位情况。确保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度表、教案与讲稿(课件)等各项教学文件齐备、规范。
    3.教学资料归档情况。检查上学期应归档的教学文件是否整理归档,教学文件包括:①教学基本文件(上级文件、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课程教学大纲等);②教学改革材料(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立项、教研论文、教研室活动等);③教学条件统计材料(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④教师业务档案(教学工作手册、教师培训情况);⑤考试档案;⑥系部听课记录等。
    4.各专业实训室教学情况。各教学部门要对本部门开学以来专业实训室的教学情况和教学内容进行检查,保证专业实训室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5.教研活动计划制定情况。各专业或教研室是否已制定目标明确的工作计划。
    6.学生的学习情况。检查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和课后学习等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引导学生形成良好学风。
    二、检查形式
    采取各教学部门自查与教务处、督导室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1.各教学部门对开学2周内本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期初教学工作检查表(附件1),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附件2)。
    2.教务处、督导室在各教学单位自查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
    1.各教学部门自查时间:2016年2月22日—3月4日。
    2.教务处、督导室将于开学第1周陪同校领导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并于第2周随机抽查各教学部门教学准备情况。
    3.各教学部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上交时间:2016年3月7日前。

2016年2月20日
附件1:吉职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常规)情况汇总
附件2:吉职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