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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各岗位工作及职责

作者:admin时间:2020-07-10点击数:

     教学建设
  一、专业建设
  1.负责校级示范性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和省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的推选、中期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各专业建设的检查和评估。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定关于制订(修订)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指导性意见;组织制订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参与由二级学院组织的对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的审定;负责对经过审定的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进行汇编。
  3.负责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的变更审批。
  4.负责专业主任业务培训的组织、实施。
  5.负责新增专业及专业方向的申报。
  6.协助人事处负责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和认定。
  二、课程建设
  1.负责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及课程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并组织实施。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定关于制订(修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指导性意见;组织制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3.负责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选、中期检查、评估验收。
  4.负责课程库建设及网络课程建设。
  5.负责教材建设项目标准的制定;组织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组织推选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教材;负责全校教材成果的核实及统计。
  6.负责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建设。
  三、师资建设
  1.负责全校师资业务档案建设的宏观管理。
  2.负责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标准的制(修)定及评选;负责组织推选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
  3.负责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标准的制(修)定及评选;负责组织推选省级和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4.负责组织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与测评及各类教学竞赛。
  四、教学研究与改革
  1.部署、协调全校教研教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方向;负责组织全校教研教改课题的立项、评审、验收和省级、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的推选、中期检查、验收。
  2.负责组织全校教学成果奖的鉴定和评选;负责组织推选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3.开展教研教改动态、信息服务。
  4.审定和管理院部专项教学研究与改革经费。
  5.做好各类教学咨询、评议与审议机构的秘书工作。
  6.组织全校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对教研活动的检查。
  7.做好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8.起草教务处工作计划、总结。


教学运行
  一、教务管理
  1.开课计划:
  1)根据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在学期第十周前后按开课院、部、中职学校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并编制学校教学进程表;协助各院、部、中职学校做好相互间协作授课教学任务的落实,并负责协作授课工作量的统计。
  2)协助院、部、中职学校间进行教学资源需求调配。
  3)负责全校重修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重修网上报名工作;协助各院、部、中职学校做好重修教学安排;负责重修教学信息统计。
  4)负责制定学校的辅修工作计划;协助各院、部、中职学校做好辅修教学安排;负责辅修教学信息统计。
  5)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各学期全校开课计划。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
  1)负责制定全校排课工作计划。
  2)统筹全校的课表编排工作;负责全校性选修课的排课;组织指导院、部、中职学校的专业课排课;负责在校园网上统一发布课表。
  3)负责制定全校教室的使用分配方案及学院教学楼的管理。
  3.选课:
  1)负责校级任选课教学工作计划制订;统筹各院、部、中职学校的校级任选课的课程组织工作。
  2)负责校级任选课学生报名工作。
  3)协助各院、部、中职学校完成校级任选课的排课工作;负责在校园网上统一发布校级任选课课表。
  4)负责校级任选课教学信息统计。
  4.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运行政策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负责有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并监督落实。
  2)教学运行计划管理:负责制定校历、教学作息时间表;负责制定全校的教学运行工作计划。
  3)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负责全校教学运行的总调度,监控全校的教学运行情况和各院、部、中职学校的调停课情况;负责课程调度:因上级部门或学校原因调课、停课、补课,由教务处统一调整;因教师个人原因调课、停课,由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院、部、中职学校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并由院、部、中职学校通知相关教师和班级;负责学校教室的总体调度。
  4)教学运行质量管理:负责全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方案的制定;对日常教学运行情况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校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特别是对新教师以及新开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检查与指导;妥善处理各种教学事故:对突发性的教学事故及时妥善加以解决,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同时,对由于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教学事故,应追究个人责任,并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加以处理。
  5)教学运行档案管理:根据教学运行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教学运行档案目录;督促各院、部、中职学校按时、按要求将教学档案归档。
  6)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管理:负责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研发的业务支持,配合教育技术中心做好教学运行信息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负责教学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使用管理。
  5.兼职教师管理:
  1)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对各院、部、中职学校的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负责外聘兼职教师信息统计。
  2)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对各院、部、中职学校的校内兼课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负责校内兼课教师信息统计。
  6.旁听生管理:协助各院、部、中职学校做好旁听生的教学安排(旁听生报名,旁听费核算)。
  7.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
  二、考务管理
  1.考试管理系统:负责提供考试管理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组织进行考试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负责考试管理系统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2.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试方式:审批课程考试方式及分数构成比重的变更申请。
  2)平时考核:指导各院、部、中职学校建立、健全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的管理制度,评估各院、部、中职学校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的质量。
  3)提前考试:指导各院、部、中职学校建立、健全课程提前考试的管理制度,指导各院、部、中职学校开展课程非笔试考试,评估各院、部、中职学校课程提前笔试与非笔试考试的质量。
  4)考试周考试:每学期期末考试周前2周,汇总全校各院、部、中职学校的课程考试安排表,督促全校各课程监考教师落实到位;制定校级考试巡考安排表;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
  5)各类市级以上统考工作:根据主考单位有关规定,组织包括报名资格的确定、通知、报名、收费核查、准考证的打印、考场安排、监考教师的安排、考试的组织工作、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发放、考试合格证书的打印、向主考单位上报、协调工作等;负责考试宣传、试卷保管与保密;负责考试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协调。
  6)各类学校课程考试工作计划的制定、考试时间的确定。
  7)落实并指定试卷印刷地点并进行检查。
  8)负责学生免(缓)考及免修(听)考的申请的审批,负责学生缓考及免听考的协调。
  3.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根据各院、部、中职学校上报的《考试方式报表》记载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4.监考: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做出处理。
  5.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认真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的考试成绩。
  6.负责校级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并对各院、部、中职学校的考试宣传与环境布置进行督查。
  7.负责休学、停学学生考试方案的制定与协调,学生考后试卷的查阅、成绩的更改等组织工作。
  8.各项考试管理文件的建立与完善:
  1)制定命题标准、试卷印制标准、试卷管理标准、考场布置标准、阅卷评分标准等各项考试质量标准;制定对各项考试质量进行检查的方案与实施办法并对各院、部、中职学校进行检查、督促。
  2)各考试环节技术规范与操作要求的制定与完善:命题的规范要求、试卷印制的操作要求、试卷管理的规范要求、考场布置的规范要求、考表的编排要求、考表调整的原则及流程、考试监考的要求、阅卷登分的规范等并对各院、部、中职学校进行检查、督促。
  3)各项考试评估方案的制定并对各院、部、中职学校进行评估。
  9.考试资料的归档管理:负责教务处考试资料的归档,指导各院、部、中职学校按归档要求各负其责。
  三、成绩管理
  1.负责批量开课数据的整理和录入工作,督查院、部、中职学校实际开课过程中对学时、学分和任课教师的更改。
  2.督查院、部、中职学校对必修、选修、辅修、重修、缓考成绩的录入情况。
  3.负责存档、出国留学等对外的学生成绩单的打印、盖章工作。
  4.负责督查院、部、中职学校对异动学生的成绩处理,并审核因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计划)变动造成的近类课程的成绩替代问题。
  5.负责审批教师对成绩的更改;更改成绩时须经院、部、中职学校和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授权进行更改,定期对更改成绩的情况进行汇总公布。
  6.负责接受教师录入成绩过程中的各种咨询。
  7.负责对学生置换学分及附加学分的成绩认定和录入。
  8.负责全校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计算机汇总和归档。
  9.负责学生积点分计算,并于开学第2周通知各院、部、中职学校及相关部门。
  10.负责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
  11.负责全校公共必修课成绩分析、统计和课程成绩分析工作。

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系统的管理
  1)负责学籍管理系统的完善:根据院、部、中职学校的管理框架调整系统的架构和功能,完善系统已有的功能,做到功能齐全、操作简洁;重点完善毕业生数据的管理、学生基本信息的管理、电子学籍卡的建立以及学生数据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
  2)提供学籍管理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
  3)负责培训全校教学秘书使用学籍管理系统。
  4)负责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使用管理,及时收集教师对系统使用的反馈信息并逐步进行改进完善。
  2.报到注册及学籍异动管理
  1)汇总统计全校学生每学期报到注册情况以及学生学籍异动情况。
  2)负责学生证的印制工作。
  3)负责编制新生的学号。
  4)负责对院、部、中职学校上报的学生转专业方向、转班级、休学、复学、编入下一年级、延期毕业等的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学生退学、停学、转学、转专业和毕结业审批和办理。
  6)对休学期满不按时复学的学生进行核查。
  7)负责为校内外提供学籍证明咨询、学历及证书的确认,负责各种上报报表的制作。
  8)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学籍数据的支持。
  3.毕业生管理
  1)负责组织毕业生的电子摄像。
  2)采集汇总毕业生个人数据信息并协调院、部、中职学校组织学生核对、确认数据。
  3)负责对毕业生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终审确定。
  4)负责对毕业生“三证”数据的终审确认。
  5)负责毕业生结业证书、毕业证书、辅修证书、肄业证书、技能证书和技能证书清单的打印和发放。
  6)负责毕(结)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7)负责辅修结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8)负责肄业资格的终审确认。
  9)负责上报毕业生的数据。

信息化建设
  1.负责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后台及网站的运行维护。
  2.负责综合教务管理技术支持和使用培训。
  3.负责综合教务管理数据维护与教学信息发布。
  4.负责与其它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协作。
  5.负责教务处网站建设工作。
  6.负责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组织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填报。
  7.负责组织撰写学校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实践教学
  1.负责校内实训(实验)教学的落实及实训(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校外实习环节的管理;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2.负责实践教学各环节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负责实训(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负责实训(实验)和实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审批。
  3.负责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文件制定;负责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聘任、换届、审核、拟文、发放聘书、备案等的宏观管理;为有关部门提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数据支持。
  4.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挂牌,备案等)建设的宏观管理,为有关部门提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数据支持。
  5.负责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并对教材的征订、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学校讲义管理。
  6.负责学生各类大赛管理。

综合内务管理
  1.教务处内部资产管理。
  2.教务处内部财务管理。
  3.教务处内部文件管理。
  4.教务处内部印章管理。
  5.教学档案管理:负责专业标准(教学计划)、开课计划、课表、考试安排表、毕(结)业生名册、证件发放名册、学生成绩总表、学籍总表、转学转专业审批表、辅修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必要的送校综合档案室存档;负责各院、部、中职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的检查落实。
  6.负责新进教师到教务处报到的手续办理。
  7.负责组织教学秘书的培训、考核、评优。
  8.负责教务处各类对外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