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处室:
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机构职能转变,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但是由于我校去年刚办学,只组织申报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对象为35岁以下教师。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在2014年实际立项数量的基数上,根据各校学位授权点和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等情况,确定2015年立项指标数,我校分配的项目数量为10项。
三、资助方式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在财政生均拨款等资金中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的额度安排经费。我校遵照省教育厅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四、工作流程
1.报名
请各教学单位,各处室做好宣传工作,抓住机会进行申报。各位老师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各位教师需要交7份纸质报名表和一份电子表。各位教师可以将报名材料交到各教学单位行政秘书处,或者直接交到科研处,各教学单位10月16日之前将有关材料送科研处,各位教师也可以自行于10月15日之前将有关材料送科研处。
科研处办公地址:行政楼525,联系人:汪文俊
电话0796-8263591,15979699196;
邮箱:
jazyjsxycxycjc@163.com
2.初步筛选
科研处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诚信审查。即将对申报材料是否完全,是否真实进行审查,同时进行重复性检查,对与已有项目雷同的取消资格,对严重抄袭造假的取消资格,并三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和纵向项目。初步筛选工作10月21日之前结束;
3.专家评审
科研处将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书进行评审,选出前10名。专家评审工作10月23日之前结束;
4.公示
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10月23号之前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5.项目备案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10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
3.项目立项
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完成立项。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指第一负责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立项。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2.这次立项项目加大对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师的支持力度,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5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
科研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