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秩序,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保障全校师生健康安全,特制定值班制度。学院值班工作人员构成为1名班主任(辅导员),以及若干学生干部。值班时间为:每天 18:30 至次日 7:30。值日当天,值班教师必须住校,并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值班,由学院具体安排。
值班职责
(一)值班教师
1、处理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和值班学生干部一起控制事态,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联系相关班主任一同处理。
2、走访学生寝室。走访学生寝室(数量不限)或生活区域,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学院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将走访情况记录在值班登记本。
3、在学生食堂用餐。在学生餐厅和学生一起用餐,听取学生意见,对食堂(商超)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4、反馈及交接。值班当天根据走访及值班学生干部反馈的信息,做好值班情况记录与工作交接。
(二)值班学生干部
1、处理突发事件。
2、走访学生寝室。

(值班当天值班老师应在18:30前至综合楼408学生办公室取值班牌、值班登记本开始值班408处。若因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