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学生德育考评办法(试行)
为加强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提升学生自我管理水平和行动的自觉性,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学习、育人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评范围
隶属于师范学院的全体学生
二、考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品德素养为准,强化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竞赛类活动和育人活动的要求,实行量化考核。
三、考评办法
1.参照《师范学院学生德育考评量化考核细则》对学生的德育活动进行量化考核。
2.考核实行积分管理,每人每学期设基础分10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变动。
3.集体行为以班级或寝室为单位评分,个人行为以个人为单位评分。
4.对学生的德育考评分为日常检查、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品德素养、评优评先(个人荣誉)五个方面(具体评分请见细则)。
5.考评办法由师范学院统筹,学生会具体落实,负责德育积分的登记、汇总、公布等工作。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不设等级,只统计积分,上不封顶,下不设限。
2.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若学期末积分低于100者,视情况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3.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奖助贷勤、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与学分相关联,在校期间设2学分。毕业时,若总积分低于每学期基础分之和,则视为未修满学分,给予延迟毕业。
师范学院学生个人德育考评量化考核细则
项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加分 |
减分 |
备注 |
日常检查 |
升旗仪式 |
请假 |
无 |
无 |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
迟到 |
无 |
5分/次 |
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后到场的,视为迟到 |
未到 |
无 |
10分/次 |
|
准时到 |
3分/次 |
无 |
|
早操 |
请假 |
无 |
无 |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
迟到 |
无 |
5分/次 |
早操正式开始后到场的,视为迟到 |
未到 |
无 |
10分/次 |
|
本周全勤 |
5分/次 |
无 |
无请假、迟到、缺席记录 |
上课 |
请假 |
无 |
无 |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
迟到 |
无 |
5分/次 |
上课铃声响后再进教室,视为迟到 |
旷课 |
无 |
15分/次 |
|
本周全勤 |
5分/周 |
无 |
考勤表上无请假、迟到、旷课记录 |
晚自习 |
请假 |
无 |
无 |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
迟到 |
无 |
5分/次 |
到点后进教室晚自习视为迟到 |
未到 |
无 |
10分/次 |
|
寝室 |
每月星级寝室 |
3分/人 |
无 |
以每月自律委员会公布的星级寝室为准,不分等级 |
每月被通报批评的寝室 |
无 |
10分/人 |
以每月自律委员会公布的通报名单为准 |
集体活动 |
运动会 |
请假 |
无 |
无 |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
迟到 |
无 |
5分/次 |
运动会正式开始后进场视为迟到 |
未到 |
无 |
10分/次 |
|
准时到 |
3分/次 |
无 |
|
讲座、报告、观看演出、宣传动员大会等各种集会 |
请假 |
无 |
无 |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
迟到 |
无 |
5分/次 |
规定性活动迟到则扣分;自愿性活动不扣分 |
未到 |
无 |
10分/次 |
规定性活动未到则扣分;自愿性活动不扣分 |
准时到 |
3分/次 |
无 |
|
志愿服务 |
校内 |
无 |
3分/次 |
无 |
以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
校外 |
无 |
5分/次 |
无 |
以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
品德素养 |
好人好事 |
无 |
3分/次 |
无 |
具有一定影响力或被大多数同学公认的好人好事 |
违规违纪 |
院内警告 |
无 |
5分/次 |
以院内检查反馈为准 |
院内通报批评 |
无 |
10分/次 |
以院内检查反馈为准 |
学校警告 |
无 |
15分/次 |
以校处分文件为准 |
学校严重警告 |
无 |
20分/次 |
以校处分文件为准 |
学校记过 |
无 |
25分/次 |
以校处分文件为准 |
留校察看 |
无 |
30分/次 |
以校处分文件为准 |
个人荣誉 |
班干部 |
3分/学期 |
无 |
以班主任(辅导员)签名认可为准 |
院级荣誉或院学生干部 |
5分/学期 |
无 |
以学院公章或公示材料为准,院干部以聘书为准 |
校级 |
8分/次 |
无 |
以学校公章或公示材料为准 |
市级 |
10分/次 |
无 |
以市级公章或报道为准 |
省级 |
15分/次 |
无 |
以省级公章或报道为准 |
国家级 |
20分/次 |
无 |
以证书或报道为准 |
国际级 |
25分/次 |
无 |
以证书或报道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