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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学生个人德育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稿)

作者: 时间:2016-09-14 点击数:

 

师范学院学生德育考评办法(试行)

为加强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提升学生自我管理水平和行动的自觉性,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学习、育人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 范围

隶属于师范学院的全体学生

二、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品德素养为准,强化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竞赛类活动和育人活动的要求,实行量化考核。

三、评办法

    1.参照《师范学院学生德育考评量化考核细则》对学生的德育活动进行量化考核。

    2.考核实行积分管理,每人每学期设基础分10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变动。

    3.集体行为以班级或寝室为单位评分,个人行为以个人为单位评分。

 


  4.对学生的德育考评分为日常检查、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品德素养、评优评先(个人荣誉)五个方面(具体评分请见细则)。

    5.考评办法由师范学院统筹,学生会具体落实,负责德育积分的登记、汇总、公布等工作。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不设等级,只统计积分,上不封顶,下不设限。

2.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若学期末积分低于100者,视情况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3.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奖助贷勤、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与学分相关联,在校期间设2学分。毕业时,若总积分低于每学期基础分之和,则视为未修满学分,给予延迟毕业。

 

 


           师范学院学生个人德育考评量化考核细则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加分

减分

备注

日常检查

升旗仪式

请假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迟到

5分/次

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后到场的,视为迟到

未到

10分/次

准时到

3分/次

早操

请假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迟到

5分/次

早操正式开始后到场的,视为迟到

未到

10分/次

本周全勤

5分/次

无请假、迟到、缺席记录

上课

请假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迟到

5分/次

上课铃声响后再进教室,视为迟到

旷课

15分/次

本周全勤

5分/周

考勤表上无请假、迟到、旷课记录

晚自习

请假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迟到

5分/次

到点后进教室晚自习视为迟到

未到

10分/次

寝室

每月星级寝室

3分/人

以每月自律委员会公布的星级寝室为准,不分等级

每月被通报批评的寝室

10分/人

以每月自律委员会公布的通报名单为准

集体活动

运动会

请假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迟到

5分/次

运动会正式开始后进场视为迟到

未到

10分/次

准时到

3分/次

讲座、报告、观看演出、宣传动员大会等各种集会

请假

请假人员需有正规假条,至少班主任签字,没有视为无效

迟到

5分/次

规定性活动迟到则扣分;自愿性活动不扣分

未到

10分/次

规定性活动未到则扣分;自愿性活动不扣分

准时到

3分/次

志愿服务

    校内

3分/次

以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校外

5分/次

以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品德素养

好人好事

3分/次

具有一定影响力或被大多数同学公认的好人好事

违规违纪

院内警告

5分/次

以院内检查反馈为准

院内通报批评

10分/次

以院内检查反馈为准

学校警告

15分/次

以校处分文件为准

学校严重警告

20分/次

以校处分文件为准

学校记过

25分/次

以校处分文件为准

留校察看

30分/次

以校处分文件为准

个人荣誉

班干部

3分/学期

以班主任(辅导员)签名认可为准

院级荣誉或院学生干部

5分/学期

以学院公章或公示材料为准,院干部以聘书为准

校级

8分/次

以学校公章或公示材料为准

市级

10分/次

以市级公章或报道为准

省级

15分/次

以省级公章或报道为准

国家级

20分/次

以证书或报道为准

国际级

25分/次

以证书或报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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