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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套路千千万,不贪不怕不被骗

发布者:文/郑宁 [发表时间]:2021-05-11 [来源]: [浏览次数]:

“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促使通讯、移动支付等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滋生出许多专门针对学生及家长的网络诈骗新型犯罪,为增强大家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保护您的财产安全,请务必认真学习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知识,也希望同学们能将所学的内容转告家人、亲友、邻居,大家一起来防范和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

诈骗方法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作案形式和手段主要包括:

1.购物类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一旦受害人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订单出现问题需要缴纳保证金重新激活等,通过QQ、微信发送付款二维码要求事主刷单缴纳保证金解冻。有的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社交平台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等买卖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便以“缴纳定金”等方式诈骗。

2.刷单(信誉)诈骗:犯罪分子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发布兼职信息,以刷信誉挣额度为名诱使事主通过快捷支付,为获取受害人信任首款按照5%返还,随后以完成任务为名诱使受害人多次快捷支付,不予返还实施诈骗。

3.冒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木马程序获取在用QQ、微信账号及密码,针对QQ、微信内好友实施借款诈骗;或复制QQ、微信加受害人好友,冒充好友借款实施诈骗。

4.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或网站广告,称可实施贷款,有贷款意向人员联系后,则以利息、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

5.游戏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游戏公告收购游戏账户信息,受害人与犯罪分子价格谈妥后,要求受害人进行网站交易,并发给其网站链接,受害人完成交易后不能提现,犯罪分子以缴纳保证金为由实施诈骗。

6.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分子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学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而后发现被骗。

7.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报纸、邮件等刊登可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的广告,受害人与其联系后,犯罪分子以“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虚假理由要求受害人连续转款实施诈骗。

8.微信诈骗:“微信”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工具,不法分子利用它搭讪附近陌生人,从中寻找作案对象,伺机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

预防诈骗

面对如此多的诈骗花样,我们又该如何做呢?

防止电信诈骗,要学会“三不一要”

一、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二、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三、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中老年人和妇女同志要格外引起注意。还有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

四、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