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元、3980元、1620元、94124元……在江西省吉州区樟山镇近三年的林业行政执法罚款明细表中,一个94124元的数字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林业罚款数额都是几百、上千元,上万元都很少,这笔9万多的罚款是怎么回事呢?”巡察组组长立即调阅了该笔罚款的案卷。
原来,2021年底经卫星拍摄发现,该镇清湖村委会尹家阳坑山公益林存在损坏。该镇林业岗工作人员焦某对照卫星图斑到现场查看,发现确实存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非法取土情况,经测量,毁坏公益林地面积达到0.2353公顷。
什么时候毁林取土?是何人所为?取土的去向和用处?这本来都是林业岗工作人员需要调查核实清楚的问题。可是巡察组却没有在案卷中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早在1998年开始到2022年年初,村里只要有人建房基本都会去那里取土,时间久远,涉及的人也很多,无从查起。”当巡察组找到当时办理该案件的焦某时,焦某才把“答案”和盘托出。
与此同时,根据该笔案卷笔录显示,该村支部书记在调查谈话中也已明确表示“这是村民历年多人多次非法取土”。多种证据指向此事并非村委会所为,为什么最后被罚款对象却依然是村委会?
“在事实不清楚的情况下仍然结案,存在未依法执法的情况。”巡察结束后,巡察组按照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到该区纪委监委。
随即,该区纪委监委组织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核实中发现,因村委会要修路,急于调整包括被毁坏部分在内的公益林为一般林地,刚好林业部门想尽快处理毁坏林地图斑问题,双方协商后,将清湖村委会当做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
最后,该镇林业岗工作人员焦某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立案审查。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向该区林业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做实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