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堤坝,现将泰和县近期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上模乡讴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康宏清在为民办事中违规收受钱物的问题。2019年3月,康宏清违规收受上模乡讴里村村民刘某所送的300元现金和两箱牛奶,之后未经调查和民主评议直接为刘某办理了低保。2023年6月,康宏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沿溪镇源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继炬对村民乱占耕地建房制止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至2022年,沿溪镇源塘村村民肖某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耕地建房,李继炬对该违建行为全程知情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2023年6月,李继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澄江镇桥头村违规虚套资金支付餐费的问题。2022年3月,澄江镇桥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彭明清以村委会名义两次安排务工人员至经营性餐馆用餐,之后该村村委委员、报账员张桂珍在彭明清提议下以虚套春耕误工工资方式报支了3000元用餐费用。2022年11月,张桂珍在彭明清提议下以虚套环境整治费方式报支了挂账在某经营性餐馆的450元村级餐费。2023年6月,张桂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年7月,彭明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