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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地址维稳信息报送责任制和追究制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0-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规范信息收集、审批和报送程序,严格报送时限、报送部门,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收集送达重要信息,便于上级及有关部门分析研判、果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学校安全稳定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的管理。各系、学校、部门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系、学校、部门安全稳定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的管理,并对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全过程负责。

二、坚持“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学院安全稳定信息统一由院(党)办负责上报,保卫处协助院(党)办统一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系、学校统一由系、学校办报送校院(党)办或保卫处。校(党)办、保卫处、系、学校及相关部门信息的报送统一实施联络员制。

三、坚持“及时报送”的原则。学院安全稳定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送至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形成书面报告,系、学校及相关部门必须在1.5小时内将信息报送至院(党)办或保卫处,便于学院按时报送。

四、坚持“真实、慎重”的原则。学院及各部门、单位需要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应严格审批程序,必要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切实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以及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一经发现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现象并造成后果的,必须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年度考评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逐级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