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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地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0-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部门、系、学校。

第三条学院设立云顶yd222线路检测中心地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保卫处合署办公。各系、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综治组织机构。

第四条实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院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综治第一责任人。各级综治组织应当制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奖惩等制度。

第五条内设各单位必须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重视政治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通过经常性工作,使之增强全局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营造科学、文明、积极、向上的学习和工作氛围。

(二)深入调研,及时发现和掌握单位内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意见反映,防止出现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情愿、罢工罢课等问题;发现可疑信件、宣传品、印刷品等要及时截获,防止扩散。一旦扩散,应迅速采取有效对策,将各种不良因素控制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

(三)严格信息汇报制度。对于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和涉及本单位的群体性纠纷和闹事苗头,要在最短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或领导做出反馈,不得隐瞒、迟误,造成矛盾激化,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四)有关单位要密切注视重点人的动向,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一旦发现上访或闹事苗头,要立即报告保卫处,必要时进行24小时监控,稳定重点人情绪,及时平息事态。

(五)院团委、学工处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摸清底数,掌握社团动态和基本活动情况,并引导他们开展积极向上的活动,杜绝学生中出现“同乡会”等不利于团结的团体,杜绝出现非法组织。

第六条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制度健全,工作到位,保障有力,措施有效。

(一)安全防范工作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防爆炸等为主。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人,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自觉接受保卫处的督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内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重点、要害部门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明确责任人。

各楼栋管理员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一定的避险知识,做到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疏导学生撤离。

各办公室(特别是从事财务工作的处室)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过夜现金不得超过限额。

(三)学院为各楼馆配齐消防器材,完善防盗设施,重点要害部门和存放价值在5000元以上贵重的设备、仪器、文物、图书等部位要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学院内各单位要做到对贵重易盗物品底数清、建档卡、专人保管,严防被盗被毁事故发生。因防范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给学院造成较大损失者,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内设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及防盗报警器材的维护,不得随意拆卸,发现问题及时与保卫处联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五)保卫处要加强对有关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规模的安全大检查。

(六)后勤处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制度,并要有专人负责落实,确保食堂环境及食品卫生。要严把进货关,严禁出售过期霉变食品,保证不出现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凡身体条件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在食堂工作的一律不得使用;使用有特种作业证要求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严格执行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认真检查水、电、气,确保安全。禁止公私不分,利用教学、科研设备谋取私利;做好药品管理,把握进货、领取、使用等环节,严格控制剧毒品的使用,使用剩余的应统一保管,避免外流。

(八)内设各单位要不断对师生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档案、机要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发文、登记、传达的规定;科研人员要注意科研成果保密,严防窃密、失密。

第七条内设各单位要加强对计算机和计算机系统的管理,防止出现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系统进行违法犯罪。

(一)加强对本单位机房的管理,建立制度,明确责任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上机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手续,将上机人员姓名、身份、上机时间统计清楚,以备查验,无有效证件者不得上机;非节假日机房开放时间不得超过22点。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系统制作、复制、传播带有黄色、淫秽、反动内容的信息资料,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造谣惑众或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如因单位控制不严出现上述情况的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四)网络中心要做好我校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对计算机的不法侵害。

第八条治安管理是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单位内部稳定。

(一)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校园治安环境,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协助公安部门制止违法,打击犯罪。

(二)保卫处作为学院维稳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协助公安部门查破各类案件,坚持校园巡逻,打击违法犯罪,积极为师生服务。

(三)后勤处负责教工生活区的治安防范,要结合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建立楼栋长,掌握租住人员底数,及时消除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维护教工生活区的良好治安秩序。

(四)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教育,增强法制安全意识,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恶意滋事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身份证、暂住证不全者不得录用,并在保卫处登记备案。保卫处要经常深入用工单位进行检查,杜绝外来务工人员的违法犯罪。

(六)各单位在校内举办大型文体活动,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举办期间要明确专人安全保卫,维护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未经保卫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营利性展销、促销、经商活动,一经发现予以严肃查处。

第九条为保证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效贯彻落实,院综治委每年年终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综治工作不合格者,取消单位领导的评优资格。学院设立专项经费对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