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单位,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将存放危险品的种类、存放位置、安全责任人等情况报告学院保卫处备案。
二、存放危险品的库房,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严格的出入库制度。危险品仓库应由双人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库。
三、库内存放的危险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危险品库房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四、危险品大库房的供水、供电和通风设施等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从严控制危险品的使用数量,认真把好审批关,随用随领,一次用完。
六、使用危险品时应严格按规程操作,失效危险品的销毁和剧毒品残液的排放应按公安、环保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七、发现危险品丢失及发生其他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院及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八、危险品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对危险品的值班、看护、保管、领用实行责任制。
九、对玩忽职守,工作不认真负责而造成危害及结果,将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